白沙镇人民注意了白沙镇生猪养殖污染治
白癜风慈善爱心月 http://baidianfeng.39.net/a_cjzz/180627/6359028.html 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召,加快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步伐,有效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在区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出台白沙镇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奖励办法。 一、猪场提前自行拆除奖励 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面拆除的猪场,奖励8元/㎡;6月15日前完成全面拆除的猪场,奖励6元/㎡;6月25日前完成全面拆除的猪场,奖励3元/㎡。 (此项奖励由下村干部验收认定,下村领导审核) 二、无猪村创建奖励 为鼓励无猪村创建,决定对年6月30日前实现无猪村的村庄,给予一定奖励。 1.核心区(白沙集镇、南卓、小吉、岩下)内的村庄于6月30日前实现无猪村,则每个村奖励8万元; 2.核心区外的村庄于6月30日前实现无猪村,则按照各村拆除的猪场面积进行阶梯式奖励:不足㎡,奖励3万元;㎡-㎡(含㎡),奖励4万元;此后,以㎡为一个阶梯,每增加㎡则相应增加1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不与区级奖励冲突,可叠加发放。) 三、改造提升优先权奖励 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养猪场全部清栏的时间节点,对清栏速度快的养猪场优先推荐报送上级部门审批。前提条件如下: 1.提升改造后的猪场地点不得位于禁养区、村庄内房前屋后、距离旅游公路和乡村公路米范围内; 2.提升改造后的猪场存栏规模必须达头以上(可实行相邻猪场联合整合,但猪场间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得超过50米)。 四、关于养殖户村干部的约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镇党员及村干部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参与生猪养殖的党员和村干部必须带头清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前头做贡献。存在以下情形的养殖户村干部不宜作为换届选举的候选人: 1.未按照要求于年6月25日完成清栏的; 2.在禁养区从事生猪养殖以及在可养区从事生猪养殖但未实现零排放或符合标准排放,年6月25日前未整改到位或已整改但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 五、适用时间:年3月21日至6月30日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白沙镇人民政府 年5月26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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